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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档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16:09 发布者: 

为做好全市档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吉林省档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四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档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我市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建设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全市档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面进一步拓宽;全市档案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知识普及程度和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档案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力推进全市档案事业法治化建设进程。

 

全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市档案事业“十三五”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建设,确保档案工作在服务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特有作用。

 

——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把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与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相结合,从广大群众对档案信息资源新需求新期待出发,全方位整合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档案需求,真正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落在实处。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丰富多彩和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公民保护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管理档案的法制意识,以普法促执法,以执法促发展,扎实推进依法治档水平。

 

——坚持创新,务求实效。针对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档案法治宣传形式,拓展档案法治宣传领域,丰富档案法治宣传内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构建百姓走进档案、档案走进社会的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自觉地把档案法治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中,纳入法治社会总体构建中,促进档案法治化建设进程,实现以法管档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继续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吉林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做好档案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工作者和社会公众能够准确掌握档案法律知识。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学习宣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提高信息化背景下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确保国家档案及档案信息的安全。

 

(五)深入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档案馆档案开放制度,依法公开各类档案,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信息和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服务。推进档案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档案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档实践相结合,全方位多领域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档案,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档案的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广大公众中,树立依法形成档案、保护档案、用好档案的意识,引导和培育符合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要求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档案信息的支持与保障。

 

四、实施步骤和安排

 

全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7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制定规划等。各县(市)区档案局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就实施“七五”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方案或规划,因地制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各县()区档案局要依据本规划及当地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检查到位,确保“七五”档案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落实。市档案局将适时召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要将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介到《四平日报》、《兰台内外》杂志、吉林省档案信息网站上,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2020年下半年。市档案局将对全市就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部署,列入年度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档案普法责任制。定期向各级宣传部门、普法部门汇报沟通档案法制宣进展情况,取得支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密切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工作。

 

(三)明确宣传对象及重点。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领导干部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坚持把档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其他各类培训课程,切实把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四)创新档案法治宣传。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档案法颁布30周年、“6·9”国际档案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档案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发挥档案网站专栏、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强大宣传功能,扩大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受众面、普及度和影响力。

 

(五)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立足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档案“七五”普法工作,把服务群众需求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群众喜闻乐见、百姓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依法保护档案、充分利用档案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档案部门要将档案“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分工明解、责任到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经费支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对档案法制宣传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宣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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