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省级
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档案局,农委(农业局),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吉林二次创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我省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等诸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工作,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是反映企业历史和发展的客观真实记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要本着为企业发展服务这一宗旨,充分提高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工作的认识,加大服务力度。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把企业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做细做好。
二、加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基础业务工作。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加强企业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对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收集齐全、完整、准确;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明确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在分类方法上可参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执行;要注意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电子文件管理要按照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吉林省档案局《归档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配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企业科技档案按照GB/T11822-2000《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照片档案管理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三、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吉林省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借阅、鉴定、保密和利用登记等项制度,同时明确主管档案工作公司(厂)级领导,选派素质较高、责任心较高的人员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并将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领导、部门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之中。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监督、有检查。
四、大力开发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和中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了解档案信息的需求,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一要积极收集企业内部和外部信息,进行加工整理;二要掌握并研究档案内容,有针对性地提供档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的发展、技木改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项工作搞好服务。
五、加强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根据企业不同规模和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使企业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现代化管理轨道。
吉林省档案局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二OO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