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档案局(馆)工作职能
(一)主管全市档案事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全市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纪、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五)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六)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七)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机关党支部
1、负责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2、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安排并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
4、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培养和发展党员,按时收缴党费。
5、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所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各项活动安排。
6、按时上报党务工作情况。
7、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和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编研征集科
电子信息科
1、负责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验收和电子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子档案的培训工作;
3、负责电子档案管理使用软件的操作、维护、升级工作。
4、负责局机房硬件设备的建设、维护、运行工作。
5、负责局网站建设工作。
6、负责电子档案的迁移,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保管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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